假如媒体能及早发现并披露刘涛的儿子的蛛丝马迹
杨涛
深圳又一高官落马,在1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三届23次常委会上,曾经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的刘涛被撤销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其党内职务也已被撤销。 (《新京报》1月20日)
据悉,刘涛的违纪事实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向四家国有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儿子获取建设工程,从中牟利;在这四家国企中,深圳振业集团原总经理杜海成已因受贿180余万被判8年,其中100万赃款就来自刘涛的儿子。
这则消息让我想起去年媒体对于“妞妞事件”的报道和由此引发的全国大讨论。去年10、11月份,深圳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安排在上课时间,自费购票观看影片《时差七小时》,而这部电影的主角妞妞是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的女儿。这一事件经媒体的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并纷纷质疑有关部门硬销这部影片是否妥当,并由此延伸到质疑妞妞作为深圳市委副书记的女儿在其父管辖范围内从事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产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此事最终以李意珍向市委作深刻检查,深圳市委常委会要求李意珍尽快让其配偶和女儿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李意珍也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而告终。
我无意于揣测李意珍的深刻检查是否真心实意,但是毫无疑问,李意珍的家属从这些公司全部退出了,李本人和其家属今后肯定将在此类事情的处理上小心谨慎,不敢轻易滥用权力。因此,事情发生在苗头就被公众和媒体及时发现,李本人也就只需作深刻检查,不至于迈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好事情,从小处看是李本人的政治生命得以挽救,从大处看,是为国家挽救了一名干部,公众利益不至于遭受更大的损害。
而刘涛的儿子刘某的所作所为比起妞妞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刘某为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但通过刘涛的关照,并经杜海成的帮忙,2000年上半年,该公司与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一楼盘。在杜海成的关照下,刘某不仅取得了该项目,还违反合同自选施工队伍并少交一半保证金,在该项目上轻易获取2000多万元利润。这一举动可非同小可,并且可以想像刘涛与刘某的“大手笔”可能不止这一笔,但这些没有被公众和媒体发觉,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而,刘涛也就没有“机会”向市委作深刻检查,及时收敛自己的行为,结果是越走越远,最终落个被撤销职务的下场。两任市委副书记,都因为家属出了些问题,但由于发现的有迟有晚,结果迵然不同,令人沉思。
媒体是社会公正的守望者,媒体是大众良心的代言人,媒体为了公共利益和自身的生存,有时就要做“狗仔队”的活和从事“扒粪运动”。这些活动对于一些有不少猫腻的官员来说,当然是不高兴的事情,甚至是要千方百计阻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活动对于公众来说是必不可少,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表现,也是公众监督政府官员的表现。刘涛的儿子刘某平时的作为能否被媒体及时发现并得以披露,我不得而知。但如今许多地方贪官被查处以前,住豪宅、泡小蜜、天天花天酒地,这些都是众所周知,也是从事“扒粪运动”的记者们所感兴趣的,为什么不能及时得以披露,恐怕主要的原因在于媒体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禁令,不敢与不能披露,媒体的“激清扬浊”的功能没有发挥,公众的利益也就受到更大的损害,而患“小病”的官员边腐边升,最终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地的地方党委、政府如何看待媒体的“扒粪运动”,因为在中国媒体带有特殊性,媒体大多是政府部门、机关主办,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因此,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仅仅把这“喉舌”当作歌功颂德的工具,不准许曝光自己辖区官员的丑行,这不仅无益于实现公共利益的实现,实际上也是养痈成患,最终是使患“小病”的官员病入膏肓,无可治药,也给党委、政府的形象带来更大的损害。但是,如果让媒体去发现问题,及时披露,政府形象可能一时抹黑,但始终能保持健康的机体,赢得公众的信任。孰轻孰重,值得决策者深思!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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